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
2010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本文简介:附件:2010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一)固本强基。落实“四基”建设,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建基地、练基本功,为升级转型,全面推进保护工作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建设。(二)国遗保护。继续做好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第三批国遗项目上榜数继续保持前列优势。组
2010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本文内容:
附件:
2010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
(一)
固本强基。落实“四基”建设,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建基地、练基本功,为升级转型,全面推进保护工作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建设。
(二)国遗保护。继续做好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第三批国遗项目上榜数继续保持前列优势。组织专家对国遗项目保护实效进行调研,给予指导。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探索国遗、省遗项目保护有效途径,积累和创造经验。
(三)世遗保护。部署开展第五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省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会同举办我省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协调会、研讨会,举办相关活动。争取我省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专项经费。
(四)队伍培养。争取建立国家非遗保护培训浙江基地。采取多种措施,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非遗干部队伍。对各地传承人的保护传承情况进行调研,重点推进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工作。
(五)宣传展示。举办第五个“文化遗产日”浙江系列展示展演活动。以传统表演艺术为重点,举办浙江省传统音乐展演、传统舞蹈展演、传统戏剧展演,传统表演艺术绝技绝艺展演,培育和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艺术精品项目。开展浙江省“守护精神家园”
荣誉奖评选,开展浙江省非遗宣传报道“三好”评选,继续推动典型宣传和新闻报道。
(六)生态保护。推进象山申报国家级海洋渔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指导普陀山观音文化、龙泉青瓷文化做好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及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省级非遗生态区试点规划编制和分期实施,探索科学、合理的保护途径。
(七)保护载体。推进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开展省级非遗产业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开展第二批省级非遗传承基地、传统节日保护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运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继续培育和推出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品牌,引导群众认知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利用。
(八)科研编纂。抓好我省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第一批25个书目编纂工作。指导各市县继续进行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编纂出版工作。编纂走进浙江民族民间文化丛书。抓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招标工作,争取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所实质性突破。举办第六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
(九)成果转化。争取建立省级非遗数据库,制订省级非遗数字馆建设方案;指导做好湖州市非遗分布图编制出版工作。推进全省非遗资料库、数据库、分布图建设,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妥善保存和有序管理。
(十)编制规划。组织编制“十二五”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拟定十二五期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