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 和 因果的哲理句子

网络整理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种 和 因果的哲理句子

日常生活中,没有人能完全避开「因果关系」这个概念。例如,当人问出「为什么问题」(why question)多半想寻求的就是因果说明:为什么会有潮汐?为什么太阳会东升西落?这些问题不只是格式类似,它们都在为想要说明的现象寻求一个因果上的说明。如果要给出正确的因果说明,得知道什么是因果,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好的因果分析理论,用以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专业领域里,因果关系的判断也一样重要。在医学上,因果关系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应该要采取怎么样的医疗行为,「如果对病人施打抗生素,可以治疗他的肺炎,因为肺炎源于细菌感染,而抗生素可以治疗细菌感染。」在科学上,因果关系的判断可以帮助我们预测世界:「如果气压下降,那表示即将下雨了,因为在低气压区,周围空气的流入会迫使空气逐渐上升,遇到高空低温时凝结成水滴,达到一定程度则落下成雨。」在法律上,因果关系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责任归属:「基于驾驶闯红灯而导致这次的事故,驾驶应该要为这次的意外负责」。

因果关系影响范围广阔,我们也不停地在使用这个概念,对许多人来说这不成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也没遇到什么困难。然而,哲学家发现,当我们试图为因果关系寻求一套精确的理论时,却总是遇到困难。

如此问题就来了,如果我们没有办法找到一套足够好的因果理论,那我们平常到底都在说什么?现在,不妨让我们看看哲学家在因果关系的分析中,曾经做过哪些努力,以及这些成果为什么还不够好。或许,可以稍微让人理解到,定义因果关系真的很不简单。

传统分析,先后关系就是因果关系吗?

先从一个最简单的定义开始:

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当且仅当,(a)事件C发生在事件E之前;(b)C与E各自属于某类的事件类型T1与T2,当每一次事件类型T1发生时,T2都会跟着发生。

传统分析又被称为「休谟式分析」(Humean analysis),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最早使用这样的分析来说明,当我们一般在谈论因果关系时,我们的意思就如同传统分析所表达的那样。

传统分析捕捉到了因果关系的一些直觉面向,比方说,在时间顺序上,原因会发生在结果之前。此外,原因跟结果之间有一个密切的连结,这个连结使得结果会伴随着原因而发生。尽管这些直觉面向适当地被传统分析捕捉,这样的分析依然会面对困难。想象这个例子:

张三很喜欢贩卖机饮料,设想他每次买贩卖机饮料时,都会在投完币并选择饮料后大喊「南无阿弥陀佛!」,饮料都会跟着落下。

根据传统分析,我们好像必须承认,在张三买饮料的那些场合里,张三大喊「南无阿弥陀佛!」是他买的饮料落下的原因:他的大喊先于饮料跑出来,而且每次他大喊完,饮料都会跑出来。大概没有人会同意这个判断正确。然而,这样的判断完全符合传统分析的要求。

有一些支持传统分析的人试图调整内容来避免这样的问题。然而,这些调整时常会让定义和讨论变得十分琐碎,我建议我们就此打住,参考另外一种类型的因果理论。

机率分析

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当且仅当,C发生而且E发生,而且C的发生会提高E发生的机率。

关于从机率观点出发的因果关系分析,其代表人物可以回溯到美国哲学家苏佩斯(Patrick Suppes),他在1970出版的「因果的机率理论」(A Probabilistic Theory of Causality)对机率分析有着重要的影响。

机率分析看起来可以避免前面的贩卖机案例,因为张三大喊「南无阿弥陀佛!」并不会增加饮料落下的机率。机率分析不会得出张三大喊「南无阿弥陀佛!」是饮料落下的原因。除此之外,此分析也同样捕捉到两个重要直觉:原因先于结果、原因跟结果有密切关联(原因的出现会使结果出现的机率增加)。

然而我们想问:我们要的因果关系是这种机率性的关系吗?在这种理解底下,只要前面的事件可以增进后面事件发生的机率,哪怕是增进一点点,只要后面的事件出现,我们都可以说前面的事件是原因,这看起来似乎有点违反直觉。

考虑这个例子:假设李四买了一张乐透彩券,然后他中奖了。根据机率分析,我们得说:李四中乐透的原因,是因为他买了一张乐透彩券,他买乐透彩券提高了他中奖的机率。然而,这样的判断是适当的吗?旁边的王五听到了以后可能会很不以为然地说:「他买乐透彩券是他中奖的原因?我也买了,怎么就没中奖?」

机率分析或许可以透过设定提高「多少」机率作为门槛,来避免前述的困难。比方说,C的发生一定要提高E发生的机率达到80%,才算是原因。然而,不管你怎么选数字,给出的门槛都是武断的,这种武断性对许多哲学家来说很不舒服。所以,现在也暂时让我们放下机率分析,看看下一种因果理论。

反事实条件句分析

事件C是事件E的原因,当且仅当,(1)假若C发生,则E会发生;(2)假若C没有发生,则E不会发生。

用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因果关系的著名哲学家中,最有名的大概非美国哲学家路易斯(David Lewis)莫属。路易斯与史托内克(Robert Stalnaker)对于反事实条件句的语意学(the semantic of 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有着极其丰硕的研究成果,路易斯也将他的研究套用进因果关系的讨论中。

在使用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需要考量的是C与E之间是否具有反事实依赖关系(counterfactual dependence)。甚么意思?简单来说,我们先不去考量事实是什么,我们去设想,假若C发生了,E会不会发生?假若C没发生,E会不会不发生?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可以说C与E具有反事实依赖关系,而根据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具有反事实依赖关系的两个事件具有因果关系。

反事实依赖关系可以避免前面的乐透案例。虽然假若李四不买乐透彩券,他就不会中乐透。但假若他买乐透彩券,这并不会因此得出他会中乐透。在反事实条件句分析中,有一个条件句没有被满足,李四买乐透彩券并非中乐透的原因。同样的,此分析也不会得出张三大喊「南无阿弥陀佛!」是饮料掉出来的原因,假若张三没有大喊这句话,他的饮料还是会掉出来,因此不满足反事实条件句分析的条件。

反事实条件句分析看起来满有说服力,可惜,这依然不能成功的捕捉因果关系,因为它面临另一个困难的反例,设想以下案例:

杀手一号准备要暗杀X教授,组织设计了保险机制,如果一号到时候心软了没有开枪,保险机制启动,杀手二号会出手杀死X教授,以确保最终X教授一定会死亡。最后,一号确实执行任务,杀死教授。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我们问「什么是教授死亡的原因?」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是「杀手一号的暗杀是教授死亡的原因!」然而,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却无法给我们这个答案。反事实条件句分析会说「杀手一号的暗杀不是教授死亡的原因。」理由在于,假若杀手一号没出手,教授还是会死亡,因为杀手二号会出手。换言之,杀手一号的行为,与教授是否死亡之间没有反事实依赖关系,(2)不成立。这结果显然不符合我们的直觉,我们大概都会同意是杀手一号杀死教授的。因此,这种版本的反事实条件句分析看来也还有一段路要走。

从目前的哲学现况来看,传统分析已经被多数哲学家给放弃,而机率分析与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则还有不少支持者。如果仔细观察后面这两种因果分析,你会发现,其实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可以被看做是机率分析的一种特殊案例。如果从机率分析的角度来看,反事实条件句分析中所谓的反事实依赖关系,其实就是在说C的发生,会使得E发生的机率提高到100%。

基于这样的相似性,有哲学家发展了一套被称为「因果模型分析」(Causal Model Analysis)的分析理论,此种分析方法可以同时应用在机率分析与反事实条件句分析上,协助我们判断甚么叫做因果关系,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在介绍。

结语

以上的三种类型的因果关系理论,文章中所提到的分析都只是各自类型中最粗糙的版本,各自理论的支持者可能会透过不同的方法修改理论,避免难题。如前所述,传统分析目前已经几乎被放弃了,而另外两种因果分析则还是一直有所进展。

比方说,因果模型分析可以在机率分析与反事实条件句分析的基础下,说明在满足哪些前提时,机率分析或者反事实条件句分析可以做为因果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在因果关系的讨论中,因果模型分析或许是目前最蓬勃发展的一套分析方法。

不论如何,到目前为止,哲学家依然在寻找一个能令所有人满意的因果分析理论。我们可以看到,要精确描述一个在日常生活中这么常见,在各领域都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如此困难。大家也不妨思考看看,对你来说,一个精确描述因果关系的理论应该如何被理解?有没有可能,因果关系原则上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脉络的不同是否适用不同的因果理论(比方说,机率分析在医学领域与大气科学领域似乎比较适合;反事实条件句分析似乎在物理学领域与法律领域较为适用)?又或者,如同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所想的,因果关系不是实际存在的性质,只是我们心理投射到这个世界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