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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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锦集5篇)

第一篇: 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家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固然有其自身修养不够、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观因素,但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责任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而责任内容需要通过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观念淡薄的状况。特别是那些主抓经济工作的行政干部、业务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不大,过度地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务正业”之嫌,忽视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归结起来有四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已无关,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从正面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而是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心中无数,因而“不会抓”。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软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都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二、责任主体落实“疲软”。主要在三个环节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乏全过程的监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开发区作为组织协调的纪检监察力量比较单薄,难以保证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三、主体责任追究“虚浮”。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说,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从主观方面说,原则性不强,查处过宽,导致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但相比较而言,主观方面的原则性不强,斗争性较差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认定某一不良后果为何地、何人、何时所为,难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尤其是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问题。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同志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自觉地担负起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负起总揽的责任。从整体上做出反腐败斗争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负起决策的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查处;三是负起协调的责任。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还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警示教育,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进而在整体上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要使领导干部意识到,并非自身没事就没事,作为领导,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这样就可以促使其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管好下属、亲属和家属。在追究领导责任时,特别是那些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除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外,班子集体也要总结经验教训,并承担责任。

  三、强化考核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涵盖内容十分广泛,要保证对责任主体责任制考核的真实全面,就必须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对程序进行规范。在内容上,要确保“三个突出”:突出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为保证检查考核的真实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评议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别是检查制度,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要求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是否违规干预插手自己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收受好处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强化追究程序。责任追究首先由党的领导班子决定。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谁去追究,应根据追究的形式、内容来决定。追究的内容属于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负责实施。需要动用组织措施,免职或调整其职务的,要根据党委的意图,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实施追究;需要动用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究;需要动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实施追究。责任追究的内容不外乎党纪、政纪、法纪、组织等手段,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根据追究后的效果如何来决定。要依据错误事实,分清层次,实事求是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第二篇: 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我支部党建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对照党建工作责任书要求,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四大方面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群众创先争优,有力地推进了灌区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局党委党建工作自查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内容,我支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一)思想建设方面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章、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同志在创先争优活动上的讲话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上党课、自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39次,上专题党课4次,组织培训研讨2次,每个党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和党性分析材料1篇。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水利方面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能力,促进了水利工作的新发展。

  (二)组织建设方面

  1、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我支部严格按照“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开展党建工作。一是配强了支部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团结协作,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对党员双目标管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民主评议党员,评出优秀党员1名,在七一期间进行了表彰;三是按期转正1名党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四是过好组织生活,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和民主生活会;五是按期按比例收缴党费,做到了公开透明;六是坚持党务公开,规范了公开内容,本年度对党员承诺事项、代表选举和评先评优情况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党员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以“三双一树”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支部以“三双一树”、“破解难题”等活动为载体,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群众创先争优,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制度建设方面

  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重新修订了我支部议事规则,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重大问题决策规则程序,明确决策的范围、重点和具体事项,提高了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我支部根据自身的"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支部书记亲自抓,层层落实。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不搞家长制、一个人说了算,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班子内部积极倡导开诚布公、以诚相待、顾全大局、求大同的风气。每个班子成员相互尊重,在思想上相互沟通,经常交流,互谅互信,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达到了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加强了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防止了决策的随意性。

  (四)作风建设方面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支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立足岗位实际,对照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全面细致查找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切实纠正了存在不良风气,树立了单位良好形象。同时,严格执行关于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不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凡出现与制度有偏差的地方及时改进,避免了制度执行不力和有制度不执行。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干部职工扑下身子,主动抓好工作、搞好巡查、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促进了单位作风的持续好转。在此基础上,通过观看教育警示片、参观教育警示基地和邀请检察院专业人员授课等形式,以案示教,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坚持防微杜渐,真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不够大。统全体党员对工作职能的转换和加强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学习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水利工作业务面广,专业知识的学习存在片面性,综合类的知识学习少,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理论知识学习淡化,导致驾驭水利工作能力有限,带来工作的被动性。

  三是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不深不透,还没有自觉的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群众的根本利益、单位的社会形象。

  四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是党员党的意识弱化,表现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信心不足,缺乏党员的使命感、奉献精神,工作有推诿、混同一般群众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是团队精神还要进一步增强。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表现在民主议事、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齐心协力等方面还有欠缺。

  七是工作人员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劳动保障工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严格学习纪律,加强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增强学习观念,在抓好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性知识、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和方向,树牢宗旨观念和理想信念,从思想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民主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定,班子之间要制定联络制度,及时碰头,各阶段性工作完毕及时小结,相互沟通,加强交流,主职与副职要加强联系,副职要积极配合主职的工作,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班子集体内部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合力,提高班子集体的整体战斗力,增强凝聚力。适时召开民主生活扩大会,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活跃民主气氛,扩大民主范围,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凡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必须保证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人和事,坚决从严处理,决不姑息,提高领导班子的集体威信。

  3、加强支部建设,整顿单位秩序。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强化纪律制度,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学习和教育,各个工作岗位定纪律、定制度、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强化服务,量化责任,约束到人,从严整治群众反映的不良工作作风,治理好单位工作秩序,重塑单位良好形象。

  4、加强与职工的联系,多通过交心谈心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学习、工作、生活、遇事多做工作,增进和谐、团结的氛围。

  总之,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视困难,面对现实,逐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朝着既定的方向去努力拼搏、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水管所领导集体建设成为“团结、廉洁、实干、创新”领导班子,为建设和谐社会、推动水利事业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三篇: 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 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 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 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 基层党组织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 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 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 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 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 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 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 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 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 我是搞业务的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 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 党组织习惯于 上传下达 ,满足于 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 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 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 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 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 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 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 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 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 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 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 两张皮 ,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 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 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 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 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 罪名 。

  二是缺乏严 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 圈子 文化和 好人主义 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 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 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 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 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 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 不抓党建 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 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 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 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着力健全完善 三个体 ,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 。

  3.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 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 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 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 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 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 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 指挥棒 ,考核的导向,直接影 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 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 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 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 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 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 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坚持纪律上 从严 、执行上 较真 、效果上 ,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第四篇: 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第五篇: 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队各级党委必须坚决担起肩负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

  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没有担起本部门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中国梦、强军梦能否顺利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勇于开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这些都凸显了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成败系于责任、成效连于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勇于任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当前情况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的抓问题处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体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各级党委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管住管好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领域的全覆盖。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经受考验、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各级党委要用好“问责”这个“紧箍咒”和“安全锁”,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分析一些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正风肃纪责任落空、压力传导中间梗阻、履责尽责力量发散等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螺丝没拧紧、责任链条不完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紧紧抓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体系。实践中,部队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好七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即统一领导本单位、本领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选人用人责任,即严格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三是正风反腐责任,即聚焦“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及有关措施细则的落实。四是规范权力责任,即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五是支持保障责任,即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领导和支持纪委依规依纪行使监督权。六是党内监督责任,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四个方面监督职责,突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加强督促检查。七是示范表率责任,即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区分责任界面。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应抓的工作、应落实的要求、应达到的标准,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前移关口开列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综合运用班子考核、检查讲评、巡视巡察、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优罚劣、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考核讲评和督促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当好纪委后盾、严肃追责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对纪委工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注重问责倒逼。对执纪执法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十九大后发生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要实行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严字当头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严过了,而是严得还不够”,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这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行动号令,也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忧思关切,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突出学好用好习近平强军思想。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以严的理念和举措确保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标尺,经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管党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部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从交党费、过组织生活、汇报思想等具体工作抓起严起,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抓执纪从严。狠抓“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落实,以严格纪律确保部队令行禁止,确保部队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账领账、举一反三,高标准抓好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该执行纪律的坚决执行纪律,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抓治吏从严。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严抓干部选任,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有为有位。严抓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要严抓军以上机关,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风、教育、组织、制度上全面严起来。

  抓作风从严。严纠“四风”不止步,着力查隐形纠变异,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痼疾。聚力纠治“和平积弊”不放松,强化整风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现象”。突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持续转职能、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严守纪律、树好形象。持续查纠“微腐败”不懈怠,确保清查治理不断深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抓反腐从严。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刚性落实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指向明确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对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注重案后治理,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预防、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完善、治理纠正,更好地发挥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