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314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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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314字作文

今天,我读了乔治。塞尔登写的曾经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的童话故事—《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让我感受万千。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生长在乡下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而跳进人类的野餐篮子,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忠诚又憨厚的亨利猫,和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故事里蟋蟀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同时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成为充满友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