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蚌山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对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在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蚌山发〔2020〕9号)基础上,区财政局又印发了绩效评价环节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绩效评价流程,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一方面,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全局上下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在全区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培训会,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参会,提高绩效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三是制定评价方案。制定《蚌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蚌山财〔2023〕9号),按照“谁支出、谁自评”、“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对2022年度预算批复下达的部门整体支出以及所有项目支出资金均开展绩效自评。全区共有62家部门,89个单位,464个项目参与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四是拓宽评价范围。根据上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蚌山区制定了《蚌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蚌山财〔2023〕10号)和《蚌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蚌山财〔2023〕13号),分别对2022年度1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4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800万余元。一是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选择区民政局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择区司法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是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一方面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领域项目,如区管道路维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另一方面是重点民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如六中“班班通”教学社备采购项目等。
五是强化结果应用。评价结束后,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同时将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并在政务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预算项目自评情况开展财政抽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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