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村倡议书范文汇总三篇
创建文明村倡议书篇1
市民朋友们:
玉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繁荣的家园是我们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社会管理、倡导文明新风的有效途径,将全面提升玉溪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力、竞争力,为市民提供更加文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广大市民是玉溪这座城市的主人翁,是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为我们生活的这座美丽城市贡献力量、增光添彩。为此,我们向全市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从我做起,争当知礼向善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做到举止文明,人人文明,社会文明。
争做文明创建的引领者。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具体规范。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社会上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做一名好员工,在学校做一名好学生,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以自身行动引领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坚决制止不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贴乱画广告,不乱穿马路,不乱停放车辆,抵制“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全面展示玉溪人的文明形象。
争当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
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踊跃加入志愿者行列,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一言一行塑造形象,一举一动彰显文明。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共同打造“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人和”的美丽玉溪,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幸福,让家园更美丽,让明天更美好!
创建文明村倡议书篇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灵源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力维护晋江文明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素质,建设美丽灵源,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请您关注创建,营造氛围。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为创建齐喝彩,为创建齐出力,人人争做普及文明新风的宣讲员、美化城市环境的清洁员、维护社会秩序的监督员,及时劝导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请您积极参与,践行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文明市民。自觉遵守晋江市民文明公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绿化、不闯红灯和乱穿马路、不乱停车辆、不乱搭乱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对待外来人员,用您的热情和真诚,展现灵源人的大气、包容、厚道、文明。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合格的美丽灵源建设者。
请您倡导新风,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快乐自己,做灵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做到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市民朋友们,2月4日是晋江市接受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日子,创建连着你我他,再创佳绩靠大家。灵源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担当,积极行动起来。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文明意识;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社会更加文明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踊跃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灵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创建文明村倡议书篇3
全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当前,聊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此项活动是优化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品质、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全市上下抢抓机遇、推动发展的必然选择。
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团结带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聊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向全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弘扬文明新风。广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在发展经济、安排就业、公益活动中为社会贡献了力量,做出了表率。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关键节点上,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更要做出表率,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个人行为,维护社会公德,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创文明企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恪守诚信美德,强化依法经营。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循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文明经营活动,尊重和维护员工各项合法权益,关爱员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坚定发展信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创建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热情投身社会公益慈善、精准扶贫等活动,彰显担当和大爱,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文明榜样。自觉接受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监督,接受批评建议,认真整改问题,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传递社会正能量,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拓者。
广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支重要力量,一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主动地做好创建宣传,坚定信念,依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服从监督管理,做文明诚信的经营者,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